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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服务公约
2010-12-17 10:54   审核人:

   人事处应遵照国家的法规和政策,依据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与服务。本着以人为本,管理就是服务的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做到:
   1. 秉公办事。符合政策规定该办的事,做到快办、办好;不该办的事坚决不办,不徇私情 。
   2. 公平公开。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,公平对待每个人,公正处理每件事,不因人而宜,明确办事程序增强透明度。
   3. 尊重他人。要礼貌待人,说话和气;不给脸色看,不说难听话;对不能办的事情,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服工作。
   4. 廉洁自律。要克已奉公,不得用办人情事换取个人和小集体的好处,办事不设卡、不刁难。
   5. 实事求是。要经常深入各单位,调查研究,了解情况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并客观公正地提供有关资料供学校领导决策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。
   6. 简政高效。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;全体职员团结协作,既要认真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,又要互相帮助,杜绝相互扯皮、推诿现象。
   7. 勇于负责。坚持原则,勇于承担责任,虚心接受批评,工作中出现过错主动承担责任。
   8. 学习创新。要锐意进取,坚持学习,熟练掌握运用各项人事工作政策以及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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